房屋安全隱患的常見現象為房屋裂縫、混凝士構件破損、地基下沉等;房屋安全隱患可以歸納為顯 性和隱性兩部分;即外在的安全隱患可以明顯看得到,同時可以分辨出局部和整體存在安全隱患的特征,而內在的安全隱患只有通過分析才能發覺得到。
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依法開展檢測鑒定活動,承擔下列質量義務:在目錄認定的范圍內承攬檢測鑒定業務。不得允許其他單位、個人以本機構名義承攬檢測鑒定業務,不得轉包檢測鑒定業務。按照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和技術標準進行檢測鑒定,出具真實、準確的檢測數據和鑒定報告。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應當加蓋檢測鑒定專用章、計量認證章、檢查機構認可章、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章,并有檢測人員、鑒定人員、審核人、批準人簽字。報告上的簽字人員就對出具的報告負有責任。不得讓他人、未參與項目檢測鑒定的人員在鑒定報告上簽字,檢測數據不可作假,出具的鑒定報告必須數據齊全、真實反映房屋的狀況。
哪些房屋要做檢測鑒定;
(1)達到使用年限,有老化現象。
(2)改變使用功能,明顯增加負荷,有可能危及安全。
(3)主體結構出現裂縫、傾斜等異?,F象, 危及房屋安全。
(4)周邊環境進行地下管線,基礎,地鐵運行及**震動作用。
(5)發生過自然災害(如火災、水災、地震、臺風)影響房屋正常使用。
(6)危及房屋安全,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形。